外卖骑手配送途中出事故 谁担责?

2023-08-19 16:27:27来源:金台资讯

数字经济下,外卖派送既方便了市民生活,又拉动了经济消费,各大外卖平台已成为广大消费者手机里的重要APP。据悉,截至2022年,我国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5.21亿,越来越多的外卖骑手奔波在送单路上,争分夺秒地派送大量订单,这也无形中增加了外卖骑手的安全隐患,对这个群体的保护也面临很大的窘境。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连续3年提及“加强对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近期,青羊法院审理了一起外卖骑手“一日意外保险”纠纷案,从中大家可以看出骑手们面临怎样的维权难题,法律又是怎样维护新业态从业者的合法权益的。

送单途中意外受伤


(资料图)

沟通理赔未果

“00后”小刘是某平台公司的签约外卖骑手。2022年7月16日,小刘接到订单配送任务,在送单途中因意外事故受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诊断为右腿膝盖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在随后与公司协商索赔的过程中,外卖平台公司称,小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或雇佣关系,公司不是小刘的雇主。

小刘系自行下载并注册成为平台骑手,自愿接受商家发布的配送信息。在整个过程中,他不受该公司及平台指派,该公司也从未招募和管理过小刘。该公司仅是把配送的信息推送给骑手,由其自主决定是否配送,平台仅为餐饮商家和消费者提供订餐、配送信息的网络居间平台技术服务,作为单纯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该公司没有利用网络实施侵害小刘身体权的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外卖平台公司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众包骑手意外险,保险由骑手个人出资购买,平台每天自动扣除保险费,即“一日意外保险”。保险条款约定,骑手购买保险后24小时内在排班期间或订单配送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包含交通事故),且符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所列伤残的,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等。

治疗结束后,小刘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未果,故起诉至法院。

受伤情形符合保险责任范围

法院判决赔偿7万元

青羊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作为某平台公司签约员工,其所在平台公司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众包骑手意外险,小刘作为被保险人,在工作期间从事外卖配送业务途中因意外事故受到伤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有权就其应获得的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小刘受伤情形完全符合案涉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提出的拒赔理由不能成立。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小刘意外伤残金、医疗费等共计7万余元。

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外卖、闪送等灵活就业方式成为就业新亮点,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护成为司法新焦点。据公开资料显示,仅某平台就有注册骑手超500万人,外卖骑手群体呈现年龄较小、法律知识水平较低等现象,外卖骑手与平台之间仅靠系统注册相关联。外卖平台直接合作的配送商家会将全部或部分业务转包给其他多个公司,最终形成了外卖平台联合多家公司对外卖员共同管理的局面,造成用人单位难认定;外卖平台、公司、配送站点均未替外卖骑手缴纳社保,唯一的保障是每天几元的意外保险即俗称的“一日保险”,且费用从工资里扣除,保险保障并不到位。外卖骑手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每天几元的意外保险却又遭拒绝理赔,“保险理赔难”很可能就是压垮他们的一座大山。

骑手作为“一日意外保险”的被保险人,有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也应当依约履行赔付义务。若保险公司未对保险合同中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尽到充分明确的提示和说明,则该免除责任条款无效,保险公司仍应当承担赔付责任。(牟其香 代鑫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晨迪)

标签:

上一篇: 快讯2023-08-19 00:35:50

下一篇: 最后一页

  • 资讯
  • 科技